2025杭州富阳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指南(对象+条件+方式)
导语 根据2025年富阳区人才购租房补贴新政,区级E—F类人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符合原政策在2024年12月31日前已购(租)房的,首次提交申请时间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请符合条件但尚未申请的人才务必抓紧时间提交材料,避免错过补贴机会!
一、购房补贴
(一)原政策申请对象
1.富阳区申报的E类、F1—F3类(不含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的F3类)、党政高专、富春特支人才:在富阳区各类企业、教育卫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缴纳社保),在人才认定或者取得人才认定资格后,在富阳购买的家庭名下首套住房(含商品房、二手房),购房时间不早于2020年8月17日。
2.富阳区认定的F3类(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F4类和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在富阳区企业工作(缴纳社保),在人才认定或者取得人才认定资格后,在富阳购买的家庭名下首套住房(含商品房、二手房),购房时间不早于2023年5月1日。
(二)申请方式
人才本人或所在单位经办人在2025年6月30日前可选择以下受理地点,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富春街道天河路108号区住建局(住保房管中心)309办公室,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2.银湖街道富闲路9号银湖创新中心6号楼1楼办事大厅人才窗口,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三)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
具体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详见原受理公告:http://www.fuyang.gov.cn/art/2023/5/26/art_1228923321_59325936.html
如在2025年6月30日前已提交首次申请材料,首笔补贴发放后在富社保满10个月,可按原政策提交年审材料,符合条件的继续发放第二笔补贴;2025年6月30日前未提交材料的,视作放弃。E类人才在2025年1月1日起购房的,按照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