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情况核查后下一步应向哪个部门办理安置房手续呢?

导语 杭州市民在安置情况核查后下一步应向哪个部门办理安置房手续呢?杭州本地宝为您整理了相关的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安置情况核查后办理安置房手续的部门:

  市产权中心

  在经市拆迁办经核准,向申请人出具书面核查意见后。申请人(安置主体)持安置情况核查意见向市产权中心办理安置房产权证及公房移交手续。

  杭州市产权中心电话地址

  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平海路45号

  电话:87015858

  相关信息可在官网查询:

  网站: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网址:http://www.hz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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