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个体工商户什么情况不给领取两直补贴?
导语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请在7月28日前,登陆“亲清在线”系统。请注意填写的准确性,因为输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号等信息,将会导致资金不能及时到账。
属于以下任一情形的个体工商户,一律不予补助:
1.吊销未注销的个体工商户;
2.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
3.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个体工商户;
4.列入省人力社保厅的拖欠工资黑名单、省应急管理厅的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省生态环境厅的环境违法失信黑名单之内的个体工商户;
5.列为税务非正常户、列入重大税收违法黑名单和纳税信用等级D级的个体工商户,以及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的个体工商户;
6.评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D类的个体工商户。
补助资金用途
补助资金使用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应优先用于以下支出:
(一)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
(二)支付生产经营房屋租赁费;
(三)支付生产经营性贷款利息;
(四)支付生产经营性水电气等费用;
(五)其他符合纾困政策的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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