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临安职工医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导语 2021年开始实施统一的新修订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临安区基本医疗保险已经纳入市级统筹。

  2021年开始实施统一的新修订的《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临安区基本医疗保险已经纳入市级统筹,区内的参保单位和个人,在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待遇享受、经办服务等方面调整为杭州市区统一标准,实现了“同城同待遇”。

  职工医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参保人员在本市连续参保缴费至在本市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法定退休年龄时,实际缴费年限不满10年,累计缴费年限不满20年的,可自愿选择一次性补缴满上述年限。选择一次性补缴的,补缴基数为上年度省平工资,补缴费率为9.5%,一次性补缴的医保费用不予划入个人账户。选择一次性补缴职工医保费后,不得再变更为按月缴费职工医保费。持证人员不能一次性补缴。

  职工医保应保未保人员补缴

  以单位职工身份补缴的,补缴比例由“机关事业单位8.5%、企业单位6.5%,个人2%”调整为“单位9.9%、个人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的,按补缴时缴费标准(2021年补缴金额:339.73元/月),补缴起始时间由“不得早于2008年1月1日”调整为“不得早于办理补缴手续当年”。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医保】获取杭州医保缴费基数,医保报销范围、报销比例、医保办事机构地址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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