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来浙江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一览(持续更新…)

导语 对出现散发病例或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国内中风险地区,经综合评估,可对其所在县(市、区)或乡镇(街道)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

  更新时间:2021年1月22日16:18:38

  最新消息:

  2021.01.22丨中高风险来浙人员:“14+7”健康管理措施

  动态调整国内来浙重点人群健康管理措施。为进一步加强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因时制宜织牢精密智控网,我省于1月21日规定对目前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南宫市和黑龙江省绥化市、吉林省通化市、北京市大兴区来浙返浙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乘坐客运航班短时间途径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的人员不在此列)即先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4天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对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邢台市隆尧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大庆市龙凤区、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二道区和公主岭市、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赵全营镇和上海市黄浦区外滩街道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官方原文链接:点击查看

  2021.01.22丨浙江明确这些人员返乡需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总体部署,除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返乡人员按规定纳入“14+7”或“7+7”健康管理外,浙江将对春节春运期间农村地区跨省份返乡人员,以及省内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运输工具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返乡的,核验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包含相关信息的“健康码”绿码

  对无法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信息的返乡人员,应立即引导到综合服务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

  对上述核酸检测阴性的返乡人员实施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返乡不满14天的,以实际返乡时间落实日常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要求。为因地制宜做好工作,农村地区的具体范围由各设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着力加强对返乡人员的配套服务。

  针对农村地区返乡人员健康管理的实施时间为1月28日至3月8日。  

  2021.01.15丨这类来浙返浙人员需提供到达目的地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浙江对目前国内其他疫情中风险地区所在街道或县(市、区)来浙返浙人员,一律核验到达目的地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无法提供相关证明的,立即引导到综合服务点等指定场所接受核酸检测;对结果为阴性者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2021.01.15丨浙江对国内这些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完善闭环管理、防止疫情传播风险,浙江决定对河北省石家庄市、邢台市和黑龙江省绥化市来浙返浙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先实施7天居家健康观察,第1天和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对居家健康观察期满核酸检测阴性者,继续实施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相关人员在7天居家健康观察期间原则上不外出,在7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也要尽量控制活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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