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区南片幼儿园2025年招生政策(楼塔镇、河上镇、戴村镇)

导语 南片幼儿园招生公告已经发布,招生原则、招生对象、招生录取办法、招生程序等内容请见正文。

  01招生原则

  1 统筹安排原则

  根据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南片学前教育实际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适龄幼儿入园工作在属地镇人民政府和区教育局的领导下,由南片教育指导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各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学前三年(小班)儿童的入学需求,经核准且确有富余办学资源的,可适当招收学前四年(托班)儿童。

  2 就近就便原则

  根据各镇学前教育资源分布、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等情况,就近或相对就近为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幼儿入园,积极推行幼儿园“长幼随园”等人性化服务举措,允许幼儿跨服务区转入普惠性幼儿园实行“长幼随园”。

  3 依批次进行原则

  根据各镇生源的户籍、房产、居住等情况,将招收对象划分为三个类别,按照一至三类的顺序依次招收录取,当某一类新生报名人数已达到或超过招生计划时,不再招收下一类新生。

  02招生对象

  (一)年龄规定

  招收小班新生年龄为3周岁,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二)报名对象

  第一类:各镇户籍的适龄幼儿,户籍迁入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前。

  第二类:非萧山南片各镇户籍,本人或父母一方在就读镇拥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或自建房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幼儿。根据新生户籍,又分为三批:萧山户籍(A批)、杭州其余九区户籍(B批)、非杭州市区户籍(C批)。产权房以《房产证》(住宅)为凭证,办理时间为 2025年4月30日前;非杭州市区户籍(C批)同时需提供幼儿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自建房以审批资料或购买地基发票和村(社区)证明为凭证。

   第三类:非萧山南片各镇户籍,家庭实际居住在就读镇。杭州市区户籍(9 大区)提供就读镇“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用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非杭州市区户籍(含淳安、桐庐、建德)提供幼儿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含预计在2025 年 8 月 31日前能取得的)。

其他根据萧教(2025)13号《萧山区2025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所列特殊人员。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就读镇亲属照管或寄养在就读镇的幼儿;驻萧部队现役军人子女,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可在萧山区接受学前教育的其他军人子女;《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可在萧山区接受学前教育的公安民警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引进服务于萧山区的各类人才子女,其中:A、B、C类高层次人才及持有《杭州市特聘专家证书》或属地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园;D、E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按房产所在地(无房产的按工作单位所在地)参照户籍生政策安排;F类高层次人才(含萧山F类)及持有《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的子女按父母房产所在地参照房产生政策安排,无房产的由父母工作地在房产生招录后统筹安排;在萧山区工作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参照执行;在服务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儿童。由南片教育指导中心审核确认后酌情照顾录取取。

  第三类根据适龄幼儿户籍,又分为三批:萧山户籍(A批)、杭州其余九区户籍(B批)、非杭州市区户籍(C批),特殊人员优先录取。 

  03招生录取办法

  在规定招生计划内依次招收第一、第二、第三类适龄幼儿,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根据适龄幼儿户籍和实际居住地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招收

  第一类:南片各镇户籍适龄幼儿;

  第二类:在招生计划数有余时,按照A、B、C三个批次依次招收;服务区有产权房的非萧山户籍适龄幼儿,根据同批次房产证时间,按时间顺序招生;

  第三类:第一、第二类招生后还有余额时,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 A、B、C批依次统筹招收第三类适龄幼儿,根据同批次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积分或其父母缴纳萧山区社保时间,按高低或长短顺序招生。未被录取的适龄幼儿可到民办幼儿园或回户籍所在地幼儿园就读。

  04招生程序

  1.做好招生预测

  3月31日前,南片教育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各幼儿园做好新生摸底预测工作,各幼儿园报送招生计划至指导中心。

  2.进行信息采集

  4月21日至4月28日,根据浙江省“最多跑一次”要求,符合萧山区入园条件的小班新生家长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指定网址http://www.zjzwfw.gov.cn),实名注册登录后,搜索“幼儿园入园”或“入园”关键词,点击“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条目下的“在线办理”,将位置定位到“杭州市-萧山区”,进行相关信息登记。家长也可通过手机下载浙里办APP,实名注册登录完成信息采集。

  3.进行信息比对

5月6日至5月9日,进行网上信息后台比对,家长无须参与。

  4.制定招生方案

  5月14日前各幼儿园根据南片教育指导中心的招生意见制定好本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报南片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备案。

  5.发布招生信息

  6月6日前以各幼儿园为单位向社会公布招生公告,公示时间不少于一周。

  6.小班报名录取

  6月14日,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家长随带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或相关幼儿园办理报名登记手续,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入园。报名工作于6月30日前结束,然后由各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发放新生入园通知书。(各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划分和招生计划见附件)。

  备注:

  已完成线上信息采集的幼儿:大数据比对成功就不需要带相关证件,大数据比对不成功的幼儿还需带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未进行线上信息采集的幼儿:需带相关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7.托班报名录取

  在6月14日,相关幼儿园同步完成托班报名工作。在优先满足小班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支持有空余资源和学位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出生(2-3周岁)的幼儿。以指导中心或镇为单位发布托班招生公告,确有入托需求的以本镇户籍儿童优先、按月龄大小、落户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录取,优先保障服务区内户籍儿童的入园需求。其中萧山户籍三孩家庭的第三孩可优先入读所在区域公办幼儿园托班并享受托班保教费减免优惠。报名工作于6月30日前结束,由各幼儿园在规定时间内发放新生入园通知书。

  8.中大班插班生报名录取

  在6月14日,各幼儿园可根据规定班额内的实际空缺学位情况,同步开展因家庭搬迁、户籍迁移等原因需转园的中大班幼儿插班报名工作。

  9.做好招生协调

  招生工作初步结束后,南片教育指导中心及时了解关注各幼儿园的资源情况,积极帮助未被录取幼儿的家长推荐并联系相关幼儿园。

  10.新生信息备案

  9月12日前由各幼儿园将新生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南片教育指导中心备案。

  05工作要求

  1.明确招生区域

  各幼儿园按照划分的区域范围开展招生。公办幼儿园应根据家长意愿最大限度接纳服务区户籍和服务区有房产的适龄幼儿入园就读,积极推行“长幼随园”人性化服务举措。

  2.严肃招收程序

  各幼儿园应按照分类招收的办法依次进行招生,先招收幼儿园服务区有户籍的适龄幼儿,再招收服务区内无户籍但有房产的适龄幼儿,仍有剩余指标时再适当招收服务区内无户籍无房产但父母一方生活基础在服务区内的萧山户籍适龄幼儿和符合来萧务工人员子女入园条件的非萧山区户籍适龄幼儿。

  3.严格控制班额

  各幼儿园新生班额必须严格控制在上级文件规定范围和幼儿园招生计划之内,不得任意增设班级或突破班额。同时不得以班额不足为由,进行任何形式的跨服务区招收或跨年龄招收。各幼儿园招生计划应在招生方案中加以明确,经南片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基教科备案方可实施。具体班额参照《浙江省等级幼儿园标准》。

  4.加强托班管理

  在确保小班招生的基础上,经指导中心、所在镇街核准且具备条件的可举办托班或小托混龄班,托班班额一般在20人左右,若托班报名不足10人无法独立开班的,则可开设小托混龄班,小托混龄班班额一般在25人,小托混龄班中的托班年龄范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出生(2周岁8个月-3周岁)的幼儿。同时应严格按照小班幼儿招收办法进行招收,招收对象应在幼儿园招生服务区之内,招收计划一并纳入本园招生方案。新学年开学后各幼儿园需将托班或小托混龄班幼儿的详细情况统一报南片教育指导中心备查。

  5.规范招生条件

  一是年龄必须符合。托班生应年满2周岁,小班生应年满3周岁。各幼儿园严禁招收未满三周岁幼儿提前进入小班随班就读,同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凡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原则上不得留园。不能入学需继续留园的幼儿要有区级及以上医院证明,经所在社区(村)、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区教育局批准。二是证件必须齐全。房产生须有适用的房产证(住宅)或自建房证明(审批资料或购买地基发票和村社区证明),父母生活基础在服务区的须有《浙江省居住证》或就读镇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用工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凭证。

  6.规范插班转园

  严格控制大班、中班幼儿插班转园。非起始班级幼儿转园插班必须符合新生招收条件,并严格控制在规定班额内。符合转园条件的经双方幼儿园同意,方可转园。

  7.公开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区物价局核定标准进行收费,未经上级部门审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变相(额外)收取与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各类费用。各幼儿园应在招生公告中公布收费标准,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8.完善招生组织

  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招生前各项准备工作,按要求做好相关证件材料的查验、登记工作。各民办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招生广告和招生简章须经南片教育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园长为本园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指挥、协调、组织本园招生工作。各幼儿园要明确招生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广泛开展招生宣传,仔细严密做好组织接待工作,努力为幼儿家长报名提供便利条件,做到无违规招生行为、无家长投诉事件、无家长群体彻夜排队现象。南片教育指导中心负责指导、统筹、监督各镇幼儿园招生工作,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萧山区南片各幼儿园服务区范围划分和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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