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杭州市余杭区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招聘通知

导语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区,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杭州市余杭区2025年第三批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共106人,其中普高11人、初中41人、小学54人。具体岗位招聘计划详见《杭州市余杭区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三类人员:

  (一)名优教师

  公办中小学(非本区)事业编制在职教师,197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或情形之一(获得相应奖项、荣誉时的执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的学段学科相一致,荣誉名称以证书为准):

  1.国家级教学名师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2.浙江省特级教师或经浙江省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具有正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

  3.浙江省教坛新秀或浙江省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

  4.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浙江省范围内获评地市级课堂教学评比活动(优质课评比)二等奖及以上(需逐级比赛获奖)且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5.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浙江省范围内获评地市级教坛新秀(不含相当于地市级教坛新秀荣誉)且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6.获得杭州市三星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且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7.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浙江省范围内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名师荣誉且须同时符合以下4项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今有3节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其中地市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至少1节;(2)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评选的地市级及以上立项课题(需为课题主持人);(3)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2篇教育教学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或获得区(县)教科研(专题)论文一等奖及以上;(4)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8.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浙江省范围内获得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荣誉且须同时符合以下4项要求:(1)2020年1月1日至今有2节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或讲座;(2)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评选的区(县)级及以上立项课题(需为课题主持人);(3)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篇教育教学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或获得区(县)教科研(专题)论文二等奖及以上;(4)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9.在浙江省范围内获得区(县)级课堂教学评比活动(优质课评比)一等奖或教坛新秀或骨干教师及以上荣誉且须同时符合以下4项要求:(1)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3)2020年1月1日至今有1节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组织的区(县)级及以上公开课;(4)2019学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其中至少有1次为优秀等次。

  10.2020年1月1日至今在浙江省范围内获得区(县)级及以上综合荣誉且须同时符合以下4项要求:(1)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3)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4)2019学年至今连续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等次(如以自然年考核,须为2020年至今连续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等次)。

  11.报考高中数学名优教师(竞赛教练)岗位的人员须为数学学科竞赛浙江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第一指导教师。

  (二)应届毕业生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的2024、2025届毕业生或者在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或情形之一: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浙江省户籍;(2)本科或研究生就读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3)大学期间(本科或研究生阶段)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级优秀毕业生;(4)研究生和本科均就读于“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2.具有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的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有浙江省户籍,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2)具有浙江省户籍,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毕业生;(3)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5届公费师范生;(4)本科就读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5)大学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级优秀毕业生。

  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三)其他人员

  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或情形之一:

  1.杭州市户籍,具有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2.浙江省户籍,余杭区内中小学(不含培训机构)非事业编制在职在岗教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在余杭区内中小学(不含培训机构)任教1年(2个学期)及以上。

  3.面向退役军人招聘的单列岗位:户籍地或入伍地为杭州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已按规定完成服务年限的退役军人(服役期间未受处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未受过党纪、政务等处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未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热爱教育工作,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

  (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三)任职资格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名优教师按照获得相应奖项、荣誉时的执教学科报考对应的岗位,应届毕业生和其他人员按照教师资格证学科报考对应的岗位;符合暂不提供教师资格证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根据大学期间(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报考对应的岗位(岗位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具体要求如下:

  1.2025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但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建设学科应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应届毕业生以及2023年9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聘用后一年内(2026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

  3.报考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单列岗位的,在报名时需具有岗位适用的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在报到聘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可按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学科报考对应的岗位。

  (四)浙江省山区23县和海岛县、平阳县、柯城区、莲都区及杭州市在职教师报名须提供现工作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招聘岗位的专业条件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

  四、报名

  (一)网上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5年6月9日9时—6月13日17时(为避免最后一天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报名)。

  报名网址: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

  (https://jszk.311100.com)。

  报考人员登录“余杭区教育局教师招考系统”,在“招考报名”栏进行报名,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并进行诚信确认后选择岗位报名,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报名所需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报名表填写要求详见报名页面“填表说明”)。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若报考者填写不实信息而被网上资格审核通过的,一经发现即时取消报考资格,其后果由本人负责。

  在此期间,报考人员可更改报考岗位,招聘单位不作审核。

  文章附件:点击查看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并关注【杭州本地宝招聘】公众号,在对话框回复【教师】获取杭州教师最新招聘信息汇总、招聘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招聘要求等消息。

点击关注本地宝
返回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本地宝产品
反馈 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