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杭州拱墅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推荐程序
导语 根据杭州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做好2021年杭州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培养类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要求,拱墅区发布了相关的要求。
2021年杭州拱墅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推荐程序
(一)单位推荐申请(10月25日-11月5日)
单位登录: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和专家管理系统(10月25号开放,11月5日截止),根据个人申请,按照选拔条件择优推荐人选,网上在线填报申报表,并上传相关附件资料,涉密材料应进行脱密处理。在单位内部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人选名单。
(二)主管部门审核(11月5日-11月8日)
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后,区属事业单位(教育和卫生类)要报行业主管部门线下审核并出具同意推荐意见书加盖行业主管部门公章,上传至系统附件“其他证明材料”中,再线上提交申请,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区属企业直接线上报区人力社保局审核。申报单位于11月8日前,把以下申报材料原件(与系统上传的材料要一致)及相关证明材料(编制目录)盖好公章,报送到区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科(文晖路1号1213室)核验:
综合报告。
内容包括推荐人选思想政治和业绩成果情况、单位公示和选拔推荐理由等,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是区属事业单位还要附上加盖行业主管部门公章的同意推荐意见书。
申报表。
通过系统在线打印申报表,本人签字确认、单位盖章。
证明材料(编制目录)。
推荐人选的业绩成果佐证材料:申报表中列举的科技成果获奖证书、承担科研(基金)项目证明、人才项目荣誉称号、重要学术技术任(兼)职、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代表性论文的刊头和首页、论文被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他引情况的证明、著作封面目录、发明专利授权证书、职称证书等能反映技术技能成果、贡献的证明材料。其他证明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用人单位任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清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