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就业地参加养老保险吗?

导语 在浙江省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可以按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日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政策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放开灵活就业人员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户籍限制

  在浙江省就业的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可以按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省内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户籍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也可以在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外省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省内就业地办理就业登记后,在就业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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