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余杭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政策调整了什么?

导语 余杭区用人单位中经杭州市、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或备案的高层次人才申请租赁补贴,资格条件进行了统一调整。

  杭州市余杭区调整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政策

  (一)提高租赁标准

  对余杭区用人单位中经杭州市、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或备案的B-D类人才租赁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5000元,E类人才给予每人每月2500元;对余杭区用人单位中经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或备案F类人才租赁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2500元。补贴期限均延长至5年。

  (二)资格条件调整

  在余杭区用人单位中经杭州市、余杭区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或备案的高层次人才申请租赁补贴,资格条件统一调整为:

  1. 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属创业人员的,应持有我区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企业完税证明。

  2. 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2013年10月21日至申请之日期间在余杭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租房)优惠政策。

  (三)新老政策衔接

  在新政策实施日之前已申请或正在享受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的人才,由本人提出申请,符合新政策资格条件的,按新政策执行,租赁补贴期限需扣除已享受期限;不符合新政策资格条件的继续按余人才办〔2019〕4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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