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杭州哪些人不用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导语 2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相关事项,这些情况下可以不用办理个税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政策解读:
一般来讲,只要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都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42号)。明确2021年—2023年,对部分需补税的中低收入纳税人,可继续适用免予年度汇算的政策。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第一类是对部分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取得综合所得且本应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纳税人,免除其年度汇算义务。
包括:纳税人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不在免予年度汇算的情形之内。
第二类是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 或者 满足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在这两种情况下,纳税人无需退补税,或者自愿放弃退税,也就不必再办理年度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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