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导语 职工符合住房消费类或者非住房消费类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部分条件下公积金也可以代为提取。

  哪些情况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消费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

  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富阳区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其他县(市)缴存职工及配偶在当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铁路职工在本人及配偶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产权住房、单位未安排职工单身宿舍且租赁住房的。

  二、非住房消费类:

  1、离休、退休(退职);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本省户籍);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满半年(属铁路职工的需为非本省户籍);

  5、享受城镇最低社会保障;

  6、出国、出境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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