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璟宸观澜府人才房申请材料清单(最新)
导语 本次试点配售(续销)采取线下受理模式,线下购房申请登记时间为工作日9:00-17:00,受理地点:杭州市拱墅区马家桥街78号(璟宸观澜府售楼中心),咨询电话:0571-88109956 。
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ABCDEF类人才、杭州市区范围区级人才,须线下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具体如下:
1、《拱墅区璟宸观澜府人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表(续销)》原件。
2、人才资格证明文件:
(1)市级A-F类人才应提供《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证书》或《杭州市紧缺实用人才认定书》;
(2)杭州市区各城区认定的区级人才应提供人才认定相关证明;
(3)杭州市区范围内市属、区属用人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人才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主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
4、主申请人的户籍证明。具体含以下几种情形:
(1)主申请人具有杭州市户籍的,提供户口簿(家庭户口的提供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的提供首页及本人页) 或其他有效户籍证明复印件。
(2)主申请人属非杭州市户籍的,提供杭州市范围的《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有效期内)复印件。
(3)主申请人属港澳台同胞的,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复印件。
(4)主申请人属外籍人士的,提供《浙江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复印件。
5、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婚姻状况”,包括未婚、已婚、离异、丧偶,并根据婚姻状况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
(2)申请人离异的,提供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和离婚证或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
(3)申请人丧偶的,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配偶死亡证明复印件并注明申请人与死亡人的夫妻关系。
6、住房情况证明。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杭州市区的房产证明(有效期30天内)。
7、社保缴纳证明。
(1)主申请人为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ABCDEF类人才,应提供社保参保地为杭州市区或“市本级”的《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社保参保地为“省本级”的,应同步提交用人单位在市区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
(2)主申请人为经杭州市区各城区认定的区级人才、具有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应提供社保参保地为杭州市区的《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社保参保地为“省本级”的,应同步提交用人单位在杭州市区依法纳税的完税证明。
(3)主申请人的社保参保单位应与申请表中填写的用人单位、盖章单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