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导语 医疗救助可以切实保障城镇因病致贫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那么,杭州的医疗救助应该如何申请呢?来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医疗救助是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济体系,切实保障城镇因病致贫家庭人员的基本医疗待遇而制定的政策。那么,杭州医疗救助应该如何申请呢?小编整理了一些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医疗救助的原则

  1、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救助困难家庭;

  2、实行政府资助、社会捐赠与个人负担相结合;

  3、坚持医疗救助水平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医疗救助的范围和对象

  户籍在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下同)范围,未参加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并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常住非农居民家庭成员;常住非农户籍人员与农业户籍人员组成的家庭,其属农业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和在本市市区连续居住满5年的配偶,可按本办法规定享受医疗救助。

  、医疗救助的申请程序

  1、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困难人员于次年1月,持身份证、《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户口薄、病历、医疗费结算单据、清单等原件及复印件(农业户籍的在本市市区连续居住满5年的配偶还必须提供夫妻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帮扶救助服务站提出申请,填写《杭州市城镇困难人员医疗救助申请表》,由社区帮扶救助服务站初审后分批上报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

  2、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区民政局。

  3、经区民政局审核同意后交区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医疗费救助金额,并返回社区公示7天。

  4、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民政局汇总上报至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逐级下拨医疗救助金,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发放。

  、医疗救助有关事项的处理

  1、当年住院及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超过1万元或当年已死亡人员可提前予以医疗救助,救助金额按经医保机构核定的应救助额的80%预付,次年结清。

  2、对已按本办法规定标准给予救助,但仍存在就医特别困难、因患严重慢性疾病或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以及遭遇其他突发性就医困难等特殊情况人员的救助问题,由市民政局提交市困难人员医疗救助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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