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杭州低保标准调整至每月819元

导语 7月1日起,杭州上城区等11城区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4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19元,具体信息请看正文。

  【定了!杭州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至每月819元】

  据杭州发布微博报道,7月1日起,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44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19元;富阳区及各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调整,报市政府备案后实施。

  杭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819元

  适用地区: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

  低保申请条件:

  1.必须是居住在我市城区范围内持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城市居民;

  2.家庭月人均收入(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低保申请流程:

  受理→公示→审核→认定→公示→出具认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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