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医保一次性补缴相关问题解答

导语 2021年是临安医保完全融杭的第一年,也是杭政【2020】56号文件《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发布的第一年,医保政策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老百姓最关心的其中一项就是医保一次性补缴政策。

  什么类型的参保人群可以一次性补缴?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0周岁)且养老已退休,职工医保参保但尚未交满20年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

  之前从来没有参加过医保,但是养老已退休,可以一次性补缴医保或者每个月延缴吗?

  不可以,补缴和延缴的前提是法定退休年龄之前曾参加过医保。

  补缴每个月需要交多少钱?

  缴费标准:省平工资的9.5%+4元(大病保险)/月,目前的补缴标准是570.22元/月。

  一次性补缴后是不是马上就开始享受退休待遇了?

  补缴到账之后次月开始享受退休待遇。

  一次性补缴的年限有个账划入吗?

  没有,根据杭政【2020】56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一次性补缴的医保费不予划入个人账户。

  一次性补缴后本年账户会有变化吗?

  本年账户不会变化,但是接下去每个月实际拨入会按照退休的金额拨入,实际拨入超过本年账户的次年1月1日将打入历年账户当中。

  一次性补缴后去看病配药是不是就按照退休待遇,起付线也只要300?

  根据杭政【2020】56号文件第二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退休当年的门诊起付标准按医保退休前后实际月份分别计算后合并确定。当年度个人实际支付的门诊起付标准超过应支付部分的,超过部分按80%的比例划入其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如1月补缴,2月开始享受退休待遇,起付线为1000/12*1+300/12*11=358.33元,2月开始按照退休报销比例报销。

  什么时候可以办理一次性补缴?

  每月的1-20号可携带身份证至市民中心B幢2楼医保中心办理一次性补缴手续。

  以上就是医保一次性补缴的常见问答,如参保群众还有其他不明事宜可拨打12345或医保中心电话63722512进行咨询。

  温馨提示

  根据杭政【2020】56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参保人员选择一次性补缴职工医保费后,不得再变更为按月缴纳职工医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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