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十小行业复工条件一览

导语 2月14日,衢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衢州市商贸服务企业复工复产的指导意见》。

  一、通常十小行业

  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超市)、 小餐饮、小药店、小农资、小菜场(临时规范点)、小音响店、小美容美发店(含理发)、小液化气店、小诊所、小浴室、小旅馆、小摊贩、小修理店等。

  二、复工复产条件

  三、加强管理

  由属地政府统筹把握、分批分类推进,乡镇街道备案管理,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巡查监督。

  2020年2月29日前实现“十小”行业主体复工复业、应复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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