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富阳建设锦园小区安置房车位长期使用权拍卖处置方案
导语 富阳区春江街道建设锦园小区未售地下车位94个,拍卖参考价:8万元/个,拍卖保证金:2万元/个。
一、处置物基本情况
1、建设锦园小区位于春江街道建设村,于2015年10月进行安置,安置户数210户。该安置房小区住宅总套数482套,已安置套数480套,剩2套未分配;地下车位255个,已分配157个,除按照未分配住宅1:1配套保留2个车位及根据春江街道要求对该小区垃圾分类需要保留2个车位外;剩于94个。
2、该小区安置房所有的地下车位、储藏室,在该安置房分配农居回迁时就签订购房合同时由选房者自愿购买,后期未进行委托第三方进行公开拍卖。
3、安置户在选房时公摊面积不包括地下室(车位)、储藏室,故上述物业的所有权属富春湾集团(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富春湾集团可以通过出售使用权等方式依法处置。该地下车位为非人防(车位)工程区域,如为人防车位的(按人防车位在平战结合人防工程范围内,在人民防空演练或战争时期,必须无条件服从政府指令和无偿征用,使用和管理应遵循人民防空相关法律法规,勿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4、该安置小区按照《杭州市富阳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交存申请表》地下车库(位)交存标准为35元/平方米计算,每个车位按462元/个。
二、车位处置方案
1、本次第一轮拍卖:只针对建设锦园小区内已安置分配(选房)全部分完的回迁安置户120户(以户为单位),一户有一次拍卖资格购买车位1个;(按户主《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及安置房选房时《公寓安置房确权协议》确定拍卖资格)
2、本次第二轮拍卖:剩余车位仅对建设锦园小区内已有安置分配(选房)的回迁安置户90户(以户为单位),一户有一次拍卖资格购买车位1个;(按户主《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及安置房选房时《公寓安置房确权协议》确定拍卖资格)。
3、本次第三轮拍卖:剩余车位对建设锦园小区的全体业主不设限购条件的进行竞拍,价高者得。
三、资料准备
1、车位明细、评估报告、车位销售清单、车位平面图
2、国资批复
3、处置明细方案
4、公示情况资料
5、法务合法性审查
6、现场大型平面图及号牌
7、春江街道、建设村(村委)、建设锦园物业(业委会)方案征询意见
8、待签订的销售合同(凭成交确认书及收款凭证签订车位销售合同;(拟定车位销售合同,合同中明确物业维修基金缴纳462元/车位,储藏室35元/平方米,总的发票复印件及收据,截止时间点为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算,凭本销售合同到物业公司登记车牌)。
四、处置流程
1、 国资批复
2、 委托杭州丰和拍卖有限公司拍卖有限公司对车位进行拍卖及委托富阳区公正处对拍卖全过程进行公正;
3、 小区内公示(拍照、摄像上传公证平台);
4、 近期进行车位拍卖事宜公示;
5、 对车位已分配情况公示;
6、 对拟处置的车位平面图进行公示,对现占用标的物腾空公示;
7、 7月20号登报公告(由拍卖公司操作,公告拍卖及报名时间)
开始报名(凭保证金缴款凭证进行报名,每一轮应缴一份保证金)资格进行审查(拍卖公司初审、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和公证处复核确定报名人可进入第几轮拍卖,制作序号清单并发放入场登记牌),现场报名时,报名人携带《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公寓安置房确权协议》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非安置户主本人报名的,携带户口本、安置户主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村委会盖章认可)及委托人身份证(如实际安置户主已死亡的,直系亲属推荐委托人由村委会盖章认可)报名(报名流程需经公证处公证)。
8、 7月28日下午16时报名截止期,(7月28日公证处及资产运营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对前期资料进行审核)。
9、 7月29日(以交易中心场地为准)下午13时签到发号牌,14时准时开始第一轮竞拍;依次,进行第二轮、第三轮竞拍;公证处现场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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