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余杭区救灾助农政策扶持对象有哪些?
导语 为切实做好灾后恢复生产,提振农业经营主体信心,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安排2000万资金精准救助,用于在此次汛情中受灾损失严重的农业经营主体和困难群众,帮助恢复生产生活,特制订了《余杭区2020 年梅汛期间“救灾助农”十条政策》。
01、米袋子
区内承包面积50亩以上,因本次梅雨汛期造成水稻损失30%以上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
02、菜篮子
区内承包面积50亩以上,因本次梅雨汛期造成蔬菜损失30%以上的区、市级蔬菜“菜篮子”基地。
03、水果
区内承包面积50亩以上,因本次梅雨汛期造成当季留树水果早中熟桃、早熟梨、早熟葡萄、猕猴桃损失30%以上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农业经营主体。
04、畜牧
区内因梅汛期间受损的规模养殖经营主体。
05、渔业
区内养殖面积30亩(含)以上的水产养殖经营主体,在梅汛期间因养殖池塘受淹造成直接损失。
06、其他经营主体
区内因梅汛期间受损的规模以上综合类现代农业农业园区。
07、三农信贷“风险池”
符合《余杭区“三农”信贷风险池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农业经营主体。
08、农业贷款贴息
辖区内符合高效、生态、精致发展方向的种植、养殖和三产融合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主要包括以下4种类型:
(1)家庭农场:区级示范性及以上家庭农场。重点支持家庭农场改善农业种养殖生产条件所必须的基础设施;购买种苗、农资、农机;新建、改建农产品贮藏、存放、整理及初加工、保鲜以及管理设施设备等。
(2)农民专业合作社:区级示范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支持合作社收购成员农产品、帮助成员购买种苗、农资、为成员提供生产性服务等;支持合作社建设仓储等生产附属设施,购买农产品整理、加工、包装、运输等设备,购置农机等服务设施设备等。
(3)现代农业园区:纳入当年度现代农业园区规划范围,并且在分类管理评价中属B类以上园区。重点支持园区基础设施提升建设;全产业链关键环节建设;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等。
(4)农业龙头企业:区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且符合高效、生态、精致发展方向的种植、养殖和三产融合的龙头企业,在增强农业生产能力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
09、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
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农业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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