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购买新建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指南(条件+流程+费用)

导语 杭州购买新建住房怎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有什么条件?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还有一些常见问题。下面就跟随本地宝一起来看看。

  办理条件:

  (一)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在申请贷款时已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

  (二)申请人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公有住房等原则不超过12个月。其中购买预售在建商品房的,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则不超过24个月;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销售楼盘已与杭州公积金中心签订合作协议,在合同签订(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支付首付款后,提出贷款申请;

  (五)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政策,购买商品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同时不低于公积金中心楼盘合作协议规定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六)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七)首付比例还需根据房屋状况、价格、家庭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如申请组合贷款或贴息贷款,同时还需满足商业银行的相关要求;

  (八)购买住房为本市自住普通住房,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建房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并同意以所购、建住房作为贷款担保;

  (九)申请人及其配偶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但已结清,并符合再次申请的规定。

  禁止性要求:

  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或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流程:

  申请

  申请人到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贷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理窗口递交贷款申请材料。

  受理

  委贷银行受理人员对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经初审,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受理;不符合贷款条件及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审查、审核

  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材料需要核实的,核实相关材料。

  对于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贷款决定;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不予贷款原因。

  核准

  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

  对于审核通过的,作出准予贷款决定,并送达同意贷款短信;对于审核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贷款的决定,退回申请材料,并告知不予贷款原因。

  送达

  送达同意贷款短信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方式:

  线上办理(浙江政务服务网

  线下办理:点击查看

  常见问题:

  问:申请贷款时,只需按最低首付比例支付首付款吗?

  答:首付比例还需根据房屋状况、价格、家庭还款能力和信用状况等因素综合确定,如申请组合贷款或贴息贷款,同时还需满足商业银行首付比例的相关要求。

  问:等额本金与等额本息两种还款方式有何区别?

  答:等额本金的特点是每月还款的本金是固定的,利息是递减的,在整个还款期间还款压力先大后小;等额本息的特点是每月还款的本息和是固定的,在整个还款期间还款压力基本相同。因此,借款人可根据自身经济能力选择合适的还款方式。

  问:当银行与公积金中心首套房认定标准不统一时,组合贷款中的贷款首付款比例怎么确定?

  答:由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不一致,导致首付款标准不同的,申请人申请组合贷款时,首付款采取就高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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