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杭州建德低保标准提高
导语 2020年10月1日起,建德市第23次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供养和孤儿及困境儿童生活补贴也同步提高,将有9219户11275人受益,年增加发放救助金达803余万元!
低保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833元调整为每人每月882元,最低补差为每人每月265元。
特困
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458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98元;
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166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06元。
孤儿和困境儿童
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146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238元;
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由每人每月880元调整为1790元;
贫困家庭重残、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按照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与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生活补贴;
低保家庭儿童按照散居孤儿养育标准与低保标准差额的30%发放生活补贴。
近年来,建德市不断提升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提高救助保障标准。从1999年起城镇低保标准8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60元/人·月到2018年全面实现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期间多次提标,标准提高至目前的882 元/人·月,涨幅分别为1002.5%和1370%。
随着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号角吹响,建德市一系列民生保障举措相继出台,一张全覆盖、保民生、托底线、促公平的民生保障社会救助网正不断织密。
越来越多的困难群众都能享受到“贫有所济、老有所养、幼有所育、病有所医、困有所帮”的社会救助政策,重拾生活的信心,提高困难群众幸福指数,努力实现全面小康路上一个也不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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