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杭州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导语 为方便群众出行,拓展市民获得小客车指标的途径,加强城市交通管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并经市政府同意,1月5日,就小客车“区域指标” “浙A区域号牌”设置及相关配套措施调整方案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
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配合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设置工作,进一步为我市公共交通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城市快速路网和基础设施建设赢得时间和空间,经杭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调整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以下简称“错峰限行”)。我局起草了《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建议请于2021年1月5日至2021年1月14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
联系电话:0571-87282039
来信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江路179号华数产业园F座
附件: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1年1月5日
附件
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
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配合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设置工作,进一步为我市公共交通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城市快速路网和基础设施建设赢得时间和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杭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杭州市小客车“区域指标”和“浙A区域号牌”设置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经杭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自《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调整机动车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以下简称“错峰限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浙A号牌”小客车
“浙A号牌”指现有的已在本市登记以及后续使用增量指标、更新指标登记的小客车所悬挂的小型汽车号牌。
“浙A号牌”小客车继续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14〕54号)的规定执行。
二、“浙A区域号牌”小客车
“浙A区域号牌”是指使用本市“区域指标”登记的小客车专用号牌。
(一)限行范围
石祥西路—石祥路—石祥东路—杭浦高速—绕城高速公路(北线)—东湖南路—九堡大桥—通城高架路—通惠北路—通惠中路—通惠南路—晨晖路—风情大道—滨文路—之江大桥—之浦路—紫之隧道—紫金港路—紫金港路隧道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杭浦高速、绕城高速公路不含。
(二)限行时段
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5:00—20:00时段;限行范围内其他道路的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时段。
(三)限行规则
1、全号段限行,范围为《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杭政函〔2014〕54号)规定的限行范围(含边界道路)和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2、对应工作日尾号限行,范围为“全号段限行”以外的其他道路。
三、“非浙A号牌”小客车
(一)限行范围
绕城高速公路围合区域内的杭州市域所有道路。其中,高速公路不含。
(二)限行时段
绕城高速公路范围内所有高架路、快速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的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00—10:00和15:00—20:00时段;其他道路的限行时段为工作日的7:00—9:00和16:30—18:30时段。
(三)限行规则
实施全号段限行。
此前发布的有关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件:杭州市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调整示意图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21年xx月xx日
附件
杭州市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调整示意图
官方原文链接: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21/1/5/art_1229063429_3831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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