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全文
导语 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全文内容是什么?杭州职业培训补贴或资助对象是什么人?杭州职业培训补贴有多少?杭州职业培训补贴如何申请?
三、职业培训补贴申报程序
(一)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报程序
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可委托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申报或由个人申报。
1、定点培训机构申报程序
(1)定点培训机构在开班前7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办班备案,提交办班申请,上传培训学员名册和授课计划表,经审核通过后开展培训。
(2)定点培训机构按要求和流程完成培训和鉴定,在取得相应证书后6个月内,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大厅进行补贴申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机构)(附表1);
2)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培训机构)(附表2);
3)鉴定发证名册(须经证书核发部门盖章确认,下同);
4)鉴定费发票复印件(原件须提交受理窗口查验,验后退回,下同);
5)享受补贴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6)相关证明材料。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原有效《杭州市失业证》、《杭州市就业援助证》、《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新杭州人求职登记证》、被征地农民的相关证明材料;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街道人力社保站开具的灵活就业证明原件;转业复退军人提供相关退役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复印件和未就业的证明;用人单位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须用人单位盖章确认,下同)和社保参保证明原件(向杭州市社保部门缴纳的无需提供该证明,下同);大学生提供毕业证或学生证复印件,杭州市户籍大学生若身份证登记为非杭住址的,需同时提供属于杭州市户籍的证明,非杭户籍大学生在杭就业创业的,还需提供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保参保证明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个人申报程序
登记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转业复退军人、残疾人、大学生、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定点培训机构开办的定点项目及等级培训后,须在取得相应证书后6个月内,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大厅进行申报,并提交下列材料:
(1)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附表3);
(2)培训鉴定费发票原件;
(3)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证明材料(与定点培训机构申报相同)。
(二)创业培训补贴申报程序
创业培训通过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定点培训机构组织实施,培训补贴由定点培训机构代为申报,具体程序如下:
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在开班前7个工作日内,向培训班学员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办班申请,提交《杭州市职业培训办班申请表》,经初审同意后进行网上办班备案(若培训班学员为在杭高校大学生,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直接进行网上办班备案),上传培训学员名册和授课计划表,经审核通过后开展培训。
2、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按要求和流程完成培训,在结班前3个工作日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结班考核申请,提交《杭州市创业培训结班考核申请表》,同意后进行结班考核;若培训班学员为在杭高校大学生,由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提出结班考核申请,提交《杭州市创业培训结班考核申请表》,同意后进行结班考核。
3、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完成结班考核,在取得相应证书后6个月内,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若培训班学员为在杭高校大学生,由定点机构直接向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大厅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机构)(附表1);
(2)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培训机构)(附表2);
(3)培训合格证书发证名册(须经证书核发部门盖章确认);
(4)身份证复印件;
(5)相关证明材料(与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补贴申报相同);
区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后,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提交《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机构)》和《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培训机构)》。其余初审材料由区人力社保部门整理存档。
对获得市级以上网络创业大赛奖项的项目团队(或选手),经市人力社保部门确认,由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填报《杭州市网络创业大赛(技能竞赛)获奖资助申报表》。
(三)岗前、在岗、转岗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申报程序
1、用人单位开展岗前、在岗、转岗技能培训,编写培训方案,填报《杭州市用人单位自主培训申请表》,并向其注册地所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提出培训申请,经同意后开展培训。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的,向市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按方案组织进行。
2、用人单位按要求和流程完成培训和鉴定(评价),在取得相应证书后6个月内,向区人力社保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杭州市用人单位自主培训申请表或同意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评价的证明材料;
(2)杭州市用人单位自主培训补贴申请表(附表4);
(3)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用人单位)(附表5);
(4)鉴定发证名册;
(5)鉴定费发票复印件;
(6)补贴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7)补贴人员社保参保证明原件;
(8)补贴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3、区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后,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提交《杭州市用人单位自主培训补贴申请表》和《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用人单位)》。其余初审材料由区人力社保部门整理存档。
(四)赛前训练补贴
职业技能竞赛结束后,组织单位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大厅进行补贴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申请表(用人单位)(附表6);
(2)经审核同意的技能竞赛工作方案申报表、竞赛文件原件或竞赛通知;
(3)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用人单位)(附表5);
(4)鉴定发证名册;
(5)参赛选手身份证复印件;
(6)《委托申领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主办单位自行申报的无需提供);
对获得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奖项的选手,经市人力社保部门确认,由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填报《杭州市网络创业大赛(技能竞赛)获奖资助申报表》。
(五)高技能人才资助
1、用人单位(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
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于每年5月、10月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大厅进行申报,提交下列材料:
(1)用人单位(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培养资助申请表(附表7);
(2)高技能人才资助人员名册(附表8);
(3)培养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鉴定发证名册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证书原件需提交窗口查验,验后退回,下同);
(4)培养人员在杭就业劳动合同复印件。
2、院校学生高技能人才培训资助
符合资助条件的在杭高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毕业后6个月之内向毕业院校提出申请,各院校收集汇总相关材料后,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大厅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1)杭州市院校学生高技能人才培训资助申请表(附表9);
(2)高技能人才资助人员名册(附表8);
(3)享受资助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4)享受资助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或毕业证复印件;
(5)享受资助人员的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杭州户籍学生若身份证登记为非杭住址的,需提供属于杭州市的户籍证明);
(6)委托申领书(附表10)。
3、高技能应届毕业生录用资助
用人单位于每年10月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大厅进行资助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申请表(用人单位)(附表6);
(2)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用人单位)(附表5);
(3)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和鉴定发证名册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5)社保参保证明原件和劳动合同复印件。
(六)职业技能品牌机构和品牌项目资助
对于经发文认定的品牌机构和品牌项目,由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填报《杭州市职业技能品牌机构和品牌项目资助申报表》。
(七)创业导师补贴
创业导师的综合性补贴、专项服务活动补贴,由创业导师推荐单位或活动联系单位代为申请,绩效性补贴由创业导师个人申请。相关单位或个人于每年6月、11月,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综合性补贴提交以下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导师综合性补贴申请表(附表11);
(2)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导师结对信息表(附表12);
(3)结对协议(需推荐单位或联系单位盖章,下同);
(4)结对指导记录(需推荐单位或联系单位盖章)。
绩效性补贴提交以下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导师绩效补贴申请表(附表13);
(2)结对协议;
(3)大学生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大学生企业一年经营纳税证明。
专项服务活动补贴提交以下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导师专项服务补贴申请表(附表14);
(2)杭州市大学生创业导师专项服务信息表(附表15)。
(八)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后续服务补贴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于每年6月、11月,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大厅进行申请,提交下列材料:
(1) 杭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后续服务补贴申请表(附表16);
(2) 杭州市创业培训后续服务学员名册(附表17);
(3) 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4) 学员注册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网络创业认定证明;
(5) 学员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九)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
对经发文认定的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杭州市优秀技能大师工作室,由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分别填报《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办资助申请表》和《杭州市优秀技能大师工作室资助申请表》。
技能大师名师带徒补贴由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于每年5月、10月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大厅进行补贴申报,提交下列材料:
(1)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申请表(用人单位)(附表6);
(2)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用人单位)(附表5);
(3)劳动合同复印件和带徒协议(须所在单位盖章确认);
(4)补贴学徒身份证复印件和职业资格证复印件(证书原件需提交窗口查验,验后退回)。
(十)实训基地分基地公共实训资助
实训基地分基地所在单位于每年5月、10月至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大厅进行实训资助申报,提交下列材料:
(1)杭州市公共实训基地分基地实训资助申请表(附表18);
(2)公共实训预约确认表(附表19);
(3)实训学员基本信息一览表(附表20);
(4)实训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十一)定向和订单培训
用人单位开展定向、订单培训,填报《杭州市定向订单培训申请表》,并向其注册地所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提出培训申请,经同意后开展培训。若培训项目在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和补贴标准范围之外的,需提交成本核算方案,经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定培训补贴且同意后,按上述程序开展培训。
培训结束后,用人单位向区人力社保部门提出补贴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申请表(用人单位)(附表6);
(2)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用人单位)(附表5);
(3)培训补贴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4)鉴定发证名册;
(5)培训合格人员劳动合同复印件;
(6)社保参保证明原件。
经区人力社保部门初审后,向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提交《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申请表(用人单位)》和《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用人单位)。其余初审材料由区人力社保部门整理存档。